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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司法局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引导律师“精耕细作”

发布时间:2020-08-06 15:21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积极发挥专业评价激励导向作用,有效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司法局“四举措”,扎实做好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一、强化机制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律师专业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成立了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芜湖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评价范围、参评条件、实施步骤、工作要求。

二、加强党建引领。要求参评律师在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4个方面同时符合条件,并且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信用惩戒。其中律师事务所对参评律师的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应当听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意见。

三、细化评价标准。为增强专业律师考核评价的针对性,我市省律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分专业对评价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9个专业拟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四、严格评审程序。经过动员部署、自愿申报阶段,收到专业律师申报评定材料127份,为严格评定程序,保证评审质量,芜湖市律协邀请了马鞍山市律协6名专委会委员担任评委。评委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结合申报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了评审。经安徽省律师协会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确认及公示,我市共有84人124个专业通过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