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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师生家长 向校园霸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3-26 15:21 来源:镜湖区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从电影《第二十条》中的校园霸凌到邯郸初中生被害事件近日,校园霸凌的话题引人深思。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孩子遭遇了校园霸凌,我们要怎么办?

一、什么是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绝非孩子们之间的“小打小闹”,校园霸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2.语言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3.社交欺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4.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二、出现这些情况子可能正遭受霸凌

1.零花钱很快花完,文具等用品不翼而飞

2.书包衣服被弄脏弄破,身体出现淤青伤痕;

3.突然不愿去学校;

4.学习成绩突然下降,丧失兴趣爱好 ;

 5.身体出现头疼、食欲不振、做噩梦等;

6.情绪不稳定,突然不愿说话或者突然暴躁。

三、遭遇校园霸凌,我该怎么办?

第一,请尽量保持冷静,不要做出激烈反应;

第二,寻求帮助,第一时间找到老师、家长告诉他们你遇到的问题;

第三,要注意留存证据,记录下霸凌事件的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员;

第四,寻求心理支持,如果你感到情绪收到了影响,一定要找到心理医生或者心理咨询师帮你分析情况,并提供心理支持;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自责,记住霸凌行为是霸凌者的问题,而不是你的问题,你值得被保护和尊重。

四、部分与校园霸凌有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