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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和谐家园——南陵县法院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6 08:40 来源:南陵县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关乎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4月25日,南陵县法学会联合南陵县法院等单位走进南陵县长乐村开展“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和谐家园”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尊重自然,爱护动物”的生态理念。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科普资料+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向现场群众普及常见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长乐村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干警们向在场群众发出倡议:自觉抵制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不断强化保护环境和生态安全意识,做生态文明先行者、野生动物守护者。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达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效果。

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入社区、村委会、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全力营造和谐、自然的生态环境。(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