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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砻坊司法所:弘扬宪法精神,拒绝校园欺凌

发布时间:2024-12-03 16:34 来源:镜湖区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未成年人的宪法意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12月2日,镜湖区司法局大砻坊司法所携手安徽青合青(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芜湖市北塘小学东方龙城校区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拒绝校园欺凌”法治宣讲。

宣讲中,贾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宪法、设立宪法日的意义、宪法的历史和主要内容等,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重点讲解关于预防学生欺凌、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例,并向在场同学们详细分析了未成年人青春期常见的问题,剖析了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知善恶、明是非、懂事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讲解的过程中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贾律师随机提问,同学们踊跃举手回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在活泼有趣的一问一答和精心点评中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宪法宣传进校园,以零距离的沟通,面对面的宣讲,引导学生在寓教于乐中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里生根发芽。法治伴成长,让青少年远方有灯、脚下有路、眼前有光,大砻坊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为建设平安法治校园贡献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