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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检察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公诉一起涉“保护伞”案件

发布时间:2020-06-04 00:00 作者:繁昌县政法委 来源:繁昌县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5月18日,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书记、副主任巫希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繁昌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避免提押、庭审过程中的风险,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本次庭审采取了“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巫希平在担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不依法履行职责,多次收受刘某某贿赂,包庇、纵容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巫希平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8月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了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巫希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