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不断深化对法律理论和实践的理解认识,11月28日,由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承办,安徽师范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协办的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第二期)专题研讨会在繁昌区人民法院举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义俊致辞,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振杰主持会议。
来自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安徽师范大学、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繁昌区人民法院、繁昌区人民检察院的15余名代表出席会议。
本次研讨会以对一起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的刑事办结案例分享和研讨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承办人介绍案件情况、专家发言以及自由发言。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贺雁飞介绍了基本案情、诉讼经过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同时分享了对该案的办案经验以及感受。
周振杰、陈银珠、奚玮、雍自元、张磊5名专家围绕案例,对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发言,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以及繁昌区法院案件承办人员提出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
之后,与会人员对案例进行进一步深入剖析与研讨交流,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和方向分享了自己对案例法理、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的认识和见解。
最后,安徽省法学会案例研究会秘书长、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银珠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他指出,案例是连接理论和实践重要的纽带,本次案例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促进了案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也为案例法治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富有启迪的思考,呼吁与会专家学者在案例法治相关方面能有更多更深层次的探索,形成高质量成果助推国家法治建设。(沙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