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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检察:内外发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19 08:47 来源:南陵县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高检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提升检察干警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犯罪作斗争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斗争意识,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内对外齐发力,在加强自身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知晓度,形成浓厚氛围。

一、领导带头

高度重视,及时在院内组织开展学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检委会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在院党组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紧跟

刑检部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涉案财物认定和处置、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等内容,并要求参学人员结合自己办案实践进行交流讨论,进一步提高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熟练运用相关法律的能力。

三、对外辐射

拓宽渠道,以更多手段组织开展宣传。5月17日,南陵县检察院联合司法局、信访局等,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电信网络诈骗、防养老诈骗等相关内容。

四、营造氛围

考虑近期疫情防控需要,南陵县检察院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如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编发宣传图文,充分利用本县“周郎法治”宣传廊制作展板开展宣传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南陵县检察院还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下一步将结合即将到来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开展宣传工作,加强青少年预防有组织犯罪宣传,让《反有组织犯罪法》走进校园,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

南陵县检察院将努力宣传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