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25年“晨曦行动”第七季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次集中行动准时开启。院党组书记、院长吕美满做动员讲话,勉励执行局全体干警鼓足干劲,刚柔并济,善意文明执行,全力以赴守护当事人胜诉权益。随后干警们兵分三路迅速奔赴各案件执行现场,正式拉开集中执行行动帷幕。
原告江某某与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肖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江某某借款10.5万元,江某某多次催还后,肖某仍差欠8万元。经法院判决,肖某应归还江某某欠款8万元。第一执行小组干警前往多小区查找被执行人。最终在弋江嘉园小区找到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肖某,由于双方经调解未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将肖某带回法院,预备拘留肖某15天。在强制执行的司法威慑下,下午肖某当场缴纳现金404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告桂某某和被告某酒店公司劳务报酬一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某酒店公司应当向桂某某支付工资9000余元。第二执行小组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告知其前妻具体案件案情并通知其前妻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到法院。后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到院后迫于压力,双方达成分期还款计划承诺,每月还款2000元。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刘某、韩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因经营需要向吴某某多次借款累计40万元,吴某某多次催促其还款均未回应,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归还全部欠款40万元及利息。第三执行小组干警在富贵园小区进行查控时找到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做进一步处置。刘某共欠吴某某44万元款项,双方沟通后仍未达成和解,预备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
“晨曦行动”第一天,出警26人,拘传3人,拘留2人,线下调查9次。自2018年起,弋江区法院每年春节前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晨曦行动”,抓住春节期间执行的“黄金时期”。
弋江区法院坚持通过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执行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