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检察办案质效,3月10日下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推进会。会议由副检察长郭启红主持,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人选鲁月平、副检察长周海宝及其他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加。
会议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传达了《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2024 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的通报》,针对评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要求。 会议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定盘星”。案件质量评查是实施案件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好“三个管理”的重要抓手。
01、更新工作理念,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每名检察官是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深化,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及自我管理的能力,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02、狠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促成效
各部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避免问题反复出现,真正达到评查一次,规范一类的效果。
03、强化责任意识,做实案件评查工作。
案件评查员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进行案件评查工作,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纠偏纠错作用。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内部通报、公示等方式,将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评查结果向全院干警公布。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中,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经开区检察院 孔飞 唐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