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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喜报】妙手著文章,调研觅良策——芜湖这位副检察长的文章入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

发布时间:2019-03-13 00:00 作者: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全面了解基层情况,找准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推进检察工作更进一步,从去年开始,芜湖市检察机关就启动了“大调研”活动,从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确定了18个课题,深入进行研究分析。

经过充分调研,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奚要武撰写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一文,该文章被《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由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收录。

文章首先论述了建立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时代背景及其程序价值。其次,分析了建立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可行性和应当遵循的三项主要原则。再次,讨论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本质属性和主要特点。最后,对完善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文章强调,我们应当秉持保障人权和程序法定的原则,科学认知建立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价值目标和职能定位,准确把握这一制度的具体要求,依法积极探索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切实发挥检察权对侦查权的约束制衡作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提高司法公信力。

新时代,新期盼,新要求。如何让检察工作接地气、开好局、谱新篇,是芜湖检察人的思考。下一步,芜湖检察机关将会从“四个必须”入手,继续扎实开展“大调研”工作。

必须围绕主线,聚焦重点。要紧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聚焦重点,开展调研活动。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心,围绕人民群众最新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服务保障大局等,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对策。

必须结合实际,区分层次。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唯实的精神,深入基层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好的建议开展调研,确保有收获、有实效。充分结合芜湖当地实际、结合芜湖检察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摸准脉,找准病因,对症下药。

必须明确节点,创新方式。要明确课题申报、集中调研、成果形成三个环节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轴线按部就班开展调研活动。要结合调研主题、调研单位及调研对象等,合理采用灵活多变的调研方式。比如多采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调研,真正做到察实情、听真话、接地气。

必须严格要求,突出成效。开展调研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俭,轻车简从,严格标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调研研究要注重成果转化,切实为检察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文图 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