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年来,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持续推深做实“四事四权”工作法,加强“五老”人员队伍建设,用好“加减乘”,持续打造“五老”调事骨干力量,推动“五老”人员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助力基层治理。
善做“加法”。坚持按照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工作认真负责、热心群众工作和调解事业等标准精心选配“五老”人员,积极鼓励和引导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伍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等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与基层治理,建立“五老”人员信息库,并做好动态更新。区司法所牵头组织培训,邀请村居法律顾问主讲,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引导“五老”人员学好政策理论,掌握法律知识,提升调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开展“四事四权”座谈会,组织“五老”人员交流工作经验,倾听心声、收集建议,既让“五老”人员提升调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又充分汲取他们的宝贵经验,助力基层治理。2024年以来,全区累计对辖区人民调解员、“五老”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5次。
善做“减法”。对“五老”人员中因身体健康、家庭原因不能参与工作的,因调解能力不足不能很好履职的,及时予以调整,让威望高、善调解、懂法律、明乡情、身体好的“五老”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五老”人员2953人,调整优化“五老”人员10人。
善做“乘法”。在“五老”人员队伍的基础上,落实“政法干警进网格”要求,积极引导法治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凝聚法治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