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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身边榜样】--无为市人民检察院胡海波同志事迹

发布时间:2021-04-28 08:49 来源:无为市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牢记忠诚履职使命

胡海波同志现任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2007年从检以来,他忠于职守、公正司法,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以满腔热情高质量检察履职,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在法治建设新征程中展现一名基层检察官的担当与作为。因工作突出,他先后获得“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芜湖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嘉奖”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生活中,他以身作则、谦虚清正,注重传承培育优良家风,他的家庭先后被评为芜湖市“最美家庭”、无为县首届文明家庭、第一届芜湖市文明家庭。

坚守初心

做人民权益的守护者

选择成为检察官,其实是选择了一种坚韧的人生,既要做最硬的冰,与黑暗争锋,又要做最暖的一团火,照亮前行的路。这是一份用一生守护公平正义的职业,这是一条勇往直前的路。从检十四年,胡海波始终记得第一次代表国家,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指控犯罪时内心的激动。岁月漫长,热爱、信仰依旧,初心不改,青春无悔。

“诉文百炼语铿铿,掩卷当听疾苦声。”都说刑检工作难干,但胡海波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人民检察官司法为民的真谛,全力打击刑事犯罪,做人民平安幸福的守护者,从审查逮捕的第一件盗窃案件,到审查起诉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涉及公众利益的诈骗医保系列案件以及涉及黑恶势力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等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上千件,其中不乏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以尤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轰动无城,上了央视的“无城人民广场聚众斗殴”案,还有央视国际、凤凰资讯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的“无为问题疫苗”事件中的销售假药案、玩忽职守案等。无数个伏案加班工作,无数卷的卷宗材料,都凝聚着他坚持将每一件案件办成人民满意案件的不懈追求。

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从何而来?用胡海波的话说,就是办好群众身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小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药匣子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无为板鸭是我们本地的一道传统特色美食,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无为市已有1000多户加工板鸭,其中部分不法商户为增加销量,在卤制过程中添加罂粟壳以提鲜,不仅损害了无为板鸭的品牌声誉,也给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胡海波为落实落细司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以及本院公益诉讼部门协作配合,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了一批不法商户,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登报赔礼道歉,并对其进行惩罚性赔偿,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2020年,胡海波办理的洪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久久为功

做公正司法的捍卫者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镌刻在胡海波内心的价值追求。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侵财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案件错综复杂,涉及面广。在办案中,胡海波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坚持原则底线,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待人,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不为利益所惑,不为压力屈服,秉公办案,公正司法。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虽然案件很多,工作量很大,但胡海波并不满足于就案办案,他始终坚守法律信仰,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求极致”的精神尽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毋枉毋纵,至今无一起冤假错案。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一是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一个不放过,对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追诉;二是尊重客观事实,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或具有立功、自首、坦白情节的同案犯,依法建议法院予以从轻处罚,以分化瓦解恶势力犯罪团伙,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三是深挖案件线索,精准对焦,在审查尤某某开设赌场案过程中,发现遗漏同案犯李某某等人及尤某某等人聚众斗殴犯罪事实,遂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配合,成功打掉以尤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敢啃难啃的硬骨头”。胡海波负责的职务犯罪团队,立足“提高政治站位高度、把握法律适用准度、彰显三个效果维度”的原则,加强检监工作衔接,坚定不移惩腐治贪,2020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涉及3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成功办理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刘某某受贿案、马钢集团下属某企业经理尹某某受贿案以及无为市粮食系统系列贪腐案,同时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加大追缴力度,通过政策教育、释法说理,在审查起诉阶段追缴违法所得71.8万元。作为部门负责人,胡海波奋楫争先,带头办案,在执法办案中坚定政治担当,办理的刘某某受贿案和赵某某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全省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同时立足廉政教育,积极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作用,300余名党政干部现场观摩庭审,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砥砺奋进

做守正创新的开拓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面对新时代的法治需求,胡海波倍感压力,他说如果司法理念跟不上,不能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就不会好。如在落实高检院部署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不仅要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加强对法官的释明工作,提高量刑采纳率,还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认罚,提高服判率,降低上诉率。全面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刑事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控制不合理的“二退三延”,办案质效提升明显。全面落实推进公开听证制度,让检察权真正运行在阳光下。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会,依法对1名民企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家民企和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遵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第二检察部干警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传播法治声音,力求做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开辟如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美”那么“检”单等宣传专题,通过无检在线、无为检察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以及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周等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取得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2020年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与无为市姚沟学校开展“检校联动护春蕾”活动,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第二检察部1名员额检察官兼任姚沟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守正创新更要激活团队力量,激扬年轻干警激情。作为部门负责人,胡海波狠抓队伍建设,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把好政治方向,通过集中学习、案件讨论、定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振队伍精气神,提升整体办案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力量。笃定初心,实干担当。2020年,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始终保持着干事创业、锐意进取、争当一流的精气神,1名干警获得安徽省检察机关第十四届“优秀辩手”、芜湖市检察机关第十一届“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荣誉称号,1名干警发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入选芜湖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秀检察建议”,1名干警被记三等功,1名干警被嘉奖,3名干警获得芜湖市级以上表彰,多名干警结合实务撰写的论文、文章得到省、市多家媒体发布、转载。

十四年的检察生涯,胡海波始终以司法者的脚步度量法治进程,以法律人的思维传递法治精神,以创新者的智慧促进法治进步,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践行法治精神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