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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无情人有情 司法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0-07-27 00:00 作者:无为市委政法委 来源:无为市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这下悬着的心总算是能放下来了,法官同志,您真是尽心尽力啊。”原告卞某的母亲感激地说道,“你们两家都不容易,退一步一定会海阔天空!”承办法官放下手头的卷宗,走上前安抚道。这是2020年7月23日上午发生在无为市人民法院蜀山法庭调解室的一幕。

2019年10月,被告何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451省道自西向东行驶至泉塘镇某处左转弯时,碰撞到原告骑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造成原告卞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原告卞某伤情较为严重,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互不相让,在多次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卞某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1万余元。

蜀山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不禁陷入沉思:原告卞某去年刚诉讼离婚且本就患有疾病,精神状况十分不稳定;而被告何某患有食道癌,手术不久,经济条件也比较拮据。庭审时,原、被告情绪都异常激动,卞某扬言,“拿不到不赔偿款,也不想活了!”何某声称,自己只有半条命,随你便。此案若草率判决,既不容易彻底解决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新的问题。

承办法官经过慎重研判后,一方面积极疏导原、被告情绪,与他们交换看法;另一方面主动引入人民调解,钝化矛盾,赢得理解。经过前期大量沟通协调,并促成初步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通知原、被告到庭调解,最终卞某和其父母体谅到何某的难处,何某也认识到于情于法都要赔偿伤者,至此,双方终于握手言和。随后,何某多方筹措资金并于当天下午兑付了全部8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