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

福渡司法所:公法服务“四字诀” 织密涉未“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4-06-28 16:09 来源:无为市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福渡司法所于近期开展“公法护苗”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多措并举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知晓率。

宣传教育新矩阵,法“润”校园多样普法。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网络安全、溺水事故、防拐防盗等重点内容,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安全意识。6月5日,推选城东小学的10名学生代表组建“小小蓝马甲”特色普法队伍并开展聘用仪式,建强学校普法“主阵地”,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实现“小手拉大手”,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对于法治文化的认识,培育学习法律、崇尚法律、弘扬法律的良好社会风尚。

拓宽维权快通道,法“援”幼弱解忧暖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会,强化镇村两级沟通联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援联络点职能作用,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某村村委反映,该村一名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父亲于日前骤然离世,跟着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生活,现已无力抚养该未成年人,其母亲则不管不问,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司法所了解案情后迅速行动,帮助该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确保困境儿童的法律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响应。

纠纷化解多渠道,法“护”家庭成长绿荫。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积极搭建“枫桥式”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平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涉妇女儿童纠纷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制定预案,及时调处。某村许某夫妻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也曾多次报警,其一岁多的幼儿无人看管,司法所了解后主动介入,真情劝解双方当事人,作为成年人要为老人着想、为孩子着想、为对方着想,承担自己应担的责任,后二人态度缓和,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对调解员表达了衷心感谢,有效地解决了孩子的看管问题,增强了家长的责任意识。

关爱帮扶细矫治,法“助”少年点亮未来。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心理、身心发育、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成立由司法局、司法所、监护人、关工委、村委会组成的矫正小组,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活动轨迹以及家庭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了解到未成年矫正对象与父母发生矛盾后,工作人员与其及时联系,进行谈心谈话,疏导沟通,努力化解心理郁结,引导建立健康向上的人生信念。同时,做通父母工作,表明打压式教育不可取,积极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拾信心和希望,促进顺利回归社会。(福渡司法所  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