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

无为市司法局“四个强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到“优”

发布时间:2024-09-25 16:46 来源:无为市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无为市司法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基层治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让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的优质法治服务新体验。

    强化法援资源整合,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法援资源整合,完善服务体系。无为市司法局持续推进“线上”与“线下”法律服务融合,依托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的路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建成公共服务室法律顾问全覆盖,并选配91名律师和12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公共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强化调解机制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调解机制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各司法所推进链条式纠纷化解机制,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设立“百姓说事点”,有效地排查出矛盾纠纷,信息员定期收集社情民意并及时登记,能够当场调解的当场进行解答,不能调解的及时上报司法所,推动诉调对接、警民联调和访调纠纷化解机制。今年来,全市百姓评理说事点收集群众反应线索969条,成功化解纠纷874起。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利用送戏下乡”活动,对居民进行扫黑除恶、反诈等普法宣传;利用江淮普法行”,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结合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居”活动,进行政策法规宣讲。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方式,通过网络等线上平台,即时推送法律新闻资讯和相关法律知识,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线下”与“线上”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实行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将免除经济状况证明的人群扩大到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针对行动不便人员和老年人群体,提供上门援助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全程服务”。截至目前,无为市已为136名申请人以个人诚信承诺方式成功申请法律援助,免除54名申请人经济状况核查,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