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湿地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进青少年对湿地的了解和保护意识,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联合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以“湿地与生态产品”这一主题,组织奎湖小学的30余名师生前往奎湖省级湿地公园,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实践体验活动。
在奎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法官用生动的语言向同学们解释了湿地的概念及其重要作用:“湿地不仅是地球上宝贵的自然资源,它还能调节气候、净化水质、提供栖息地给无数生物。”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展现出浓厚的兴趣。随后,大家沿着湖边小道缓缓而行,亲身感受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画卷。这一刻,孩子们仿佛成为了大自然的一份子,心中种下了一颗爱护环境的种子。
进入奎湖宣教馆后,法官从“春谷绿”这一环资审判品牌的设计元素入手,将法院职责与周边环境相结合,选取了近年来南陵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滥砍乱伐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同学们理解法律在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每一种违法行为都会对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法官强调,“但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就能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自2023年8月15日,南陵县法院携手四部门成立奎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以来,常态化开展巡回审理、法治教育、环保宣传等活动,吸引了8所学校900余名师生参加。今年8月,以“春谷绿”命名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标识正式入驻奎湖宣教馆,与先前设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奎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形成了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了法治教育、生态保护、科普宣传的有机融合,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持续贡献力量。(胡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