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湾沚区检察院全面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主动履职作为,以耕地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为监督重点,针对其中存在的普遍性强、关注度高、影响较大问题切实办理一批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多措并举确保“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监督活动。依托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收集人大代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建议,同时运用省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农业农村局、自规局等部门所调取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碰撞,筛选出全区5个乡镇三十余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问题13处、超范围使用高标准农田资金项目5项10处等,并采用“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的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成公益诉讼案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开展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已督促整改项目管护问题共计13处,已督促收回超范围使用资金共计一千余万元,并确定投资412.5万元补建高标准农田1500亩,相关管护问题同时整改到位,以“人大+检察”的监督方式,凝聚“1+1>2”的监督力量,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韧性”,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其中办理的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案件。
致力土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联合行政机关开展“土地保护专项监督行动”,聚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强化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侵占耕地、土地长期闲置等违法行为的监督。2022年以来,对相关行政机关在土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共办理案件9件,要求积极履行土地管理、规划利用监督职责,已督促保护土地19.35亩。通过调取卫星片图斑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对辖区内11.2亩基本农田被违法占用改变成坑塘水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经整改,上述农田已恢复耕种状态。
聚焦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美丽乡村。
按照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力度整治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聚焦辖区内存在的农村畜禽屠宰养殖污染、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小区人居环境整治优化、防止扬尘污染、处理垃圾污染等方面问题,实地勘验,厘清各方责任,达成共治方案,形成整治合力。
其中针对乡镇多处环圩沟存在沟底淤泥堆积,水质富氧化严重,沟渠内外浮萍、杂草丛生、生活垃圾肆意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积水变质发臭等水环境污染问题,湾沚区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即刻履职,推动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助力呈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某镇环圩沟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典型案例。
对农资产品经营者开展销售质量成分不合格农药产品专项监督。为确保农资销售质量,筑牢农资安全防线,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三农”,湾沚区检察院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 ,召开磋商会,与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就如何履职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三农”即农业、农民、农村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办理涉农村故意伤害案5件,其中不起诉2件,起诉1件,案件的办理有效化解了农村偶发的民间矛盾纠纷,维护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查处农村赌博违法行为,办理涉农村的开设赌场案件27件,为辖区群众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王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