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繁昌县人社局多举措稳步推进退捕转产渔民社会保障工作。
强宣传。为提高退捕转产渔民政策知晓率,繁昌县多方式强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我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动员会的契机,宣讲惠及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二是深入社区召开退捕渔民代表座谈会,发放《繁昌县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告知书》,逐个解答如何参保、如何缴费、待遇领取标准等退捕渔民关心的问题。三是通过举实例、精讲解、细算账的方式,帮助他们理解政策、熟悉政策,提高退捕渔民的政策知晓率。
严数据。为提高退捕渔民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效率,繁昌县加强部门联动,严把基础数据采集关。繁昌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荻港镇政府等部门联合行动,逐户开展摸底调查,深入了解退捕渔民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情况。按照村居调查、乡镇审核、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方式,统一填制《繁昌县退捕转产渔民家庭成员信息采集表》和《繁昌县退捕转产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信息采集表》,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稳保障。为稳步推进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繁昌县采取县、镇、社区三级联动的方式,认真梳理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将我县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保障范围。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今后缴费每满一年给予1500元/人参保补贴;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个人选择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下的,政府为其代缴1500元,缴费标准3000元及以上的,政府为其代缴1500元。
截至7月底,我县已将符合条件的140名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坚决做到政策不漏项、参保不漏人,确保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落实到位。(繁昌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