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芜湖市委编委会印发《关于市法学会列入群团机关管理的批复》(芜编办〔2021〕36号),明确将市法学会列入群团机关管理。
市委编委会批复明确,市法学会由市委政法委代管,经费形式财政全额供给,共核定事业编制3名,秘书长1名(正科级)。
芜湖市法学会主要负责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的制定、征集、立项及评审,制定法学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展、联系、服务会员,组织会员开展法学研究,承担对法学法律人才的评选,配合党政机关开展法学教育以及参与法治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