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20时许,鸠江交警大队民警在长江北路与港湾路交叉口开展夜间酒驾查处。22时05分,陈某某驾驶皖B号牌小型轿车沿长江北路由南向北行驶,因酒驾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为57mg/100mL。
经了解:陈某某是无为人,租住在长江路合南村,当晚和女朋友开车出来玩,晚上在波尔卡某饭店吃时陈某某喝了一瓶黄酒,饭后准备和女友开车回家。女友劝告,喝了酒不要开车,陈某某却不听,没想到刚行驶500米左右,就被交警查获。等待他的将是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