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安园地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充值数千元未消费完 健身房却突然倒闭

发布时间:2021-02-25 16:46 来源:市中级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近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到郝某某等6人起诉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偿还剩余年卡金额的纠纷。  

2019年原告郝某某等6人先后与被告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入会契约书,办理家庭套餐并支付会员费。充值后一直未消费完,2020年8月10日,被告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无故暂停各项服务,并且关闭了其位于芜湖经开区的某健身房。原、被告双方协商未果,为此成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闭馆停业,以其行为表明不会继续为原告等会员提供健身服务,在原告同意解除服务合同的情况下,被告应赔偿原告会员权益损失。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郝某某等剩余会员费。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这种预付款消费之前一定要谨慎:一是准确判断自己的需求,一次性预存的金额不宜过大;二是了解发卡企业的情况,如是否备案,是否证照齐全等;三是选择规范经营、有一定规模的商家;四是清楚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五是要收集和保留相关材料,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才是持久之道。像这种携款跑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既有悖诚信经营,也终究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何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