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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家事维权筑牢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1-09-06 15:36 来源:市中级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近日,芜湖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根据原告申请及时发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某某与邓某某系夫妻关系,邓某某长期在外务工,张某某自2020年初开始在某采耳足疗店打工。因双方缺乏沟通,且邓某某不满张某某在采耳足疗店上班,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张某某于2021年7月向本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诉讼期间,张某某认为邓某某对其存在殴打、威胁、跟踪等行为,故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抓紧审查证据,认为双方此前多次在家中和张某某工作场所发生纠打,且派出所也多次出警处理,张某某确实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如不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故依法果断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将该裁定书送达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并就如何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形成社会共治等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果被申请人违反禁令,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面临多种处罚。当妇女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时,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家和万事兴,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暴力不仅对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了法律的铜墙铁壁,不仅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彰显了法院、公安机关与社区等形成多元化联动合力保护妇女权益免遭家庭暴力的坚定决心。(伍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