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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拒付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为孩子“撑腰”

发布时间:2023-04-25 08:35 来源:三山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4月20日上午,三山经开区法院就一抚养费纠纷案件,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全额案款执行到位。

案情回顾

吴某与梅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生活中双方矛盾冲突不断,最终吴某向三山经开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男方梅某抚养,吴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但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2023年3月,梅某到法院对吴某未支付的9600元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据审理阶段吴某预留的电话打过去,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梅某亦称不知其具体下落,只听说吴某已经再婚。了解到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在公安的配合下调取到了吴某的相关信息。执行法官拨通新调取的号码,确认对方是吴某后,告知其要尽快支付抚养费,吴某称现在经济困难,随后就挂断电话玩起失踪。

4月19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所在村,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早早下车,身着便装徒步至村里打探消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热心村民的指引下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家中。见到被执行人后,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吴某不为所动,称自己在家里带小孩,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无法给付抚养费。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吴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当即向亲友打电话筹集抚养费,至此,9600元抚养费全部支付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临行前,执行法官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吴某抚养子女是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父母离婚,并不能减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相反应多多与孩子沟交流,吴某表示今后一定会积极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  张晓燕  甘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