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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只有转账凭证,70万借款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12-11 10:18 来源:湾沚区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仅有转账凭证,被告不认可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原告怎样举证才能让被告心服口服?湾沚法院告诉您。

2023年5月至7月期间,许某陆续向张某转账70万元,张某未出具借条,许某向张某追讨款项未果,以转账记录为据,诉至湾沚区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息。

张某辩称双方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不构成借贷合意,应系赠与。

法院审理过程中,要求许某对双方借贷关系进行进一步举证,许某提供了其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张某以各种理由向其借款,且在许某催要后,张某亦表明会及时还款。

法院认为,张某虽未向许某出具借据等借款凭证,但许某提供其与张某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表示“借款”“还款”“明日还”足以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借款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张某辩称,双方之间系男女朋友关系,属于赠与行为,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归还许某7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官寄语:民间借贷有风险,借款时应当注意形成借条、转账记录等债权凭证,保存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