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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繁昌区法院:一招破解“执行难” 两年维权之路终落定

发布时间:2025-02-12 16:37 来源:繁昌区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深渊一场艰难的执行拉锯,让司法权威直面考验。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局,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创新思路、精准发力,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配偶银行账户,最终促使案件圆满执结,为申请人追回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彰显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司法担当。

2022年1月,被执行人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繁昌区荻港镇某道路由西向东行驶,与过路行人章某发生碰撞,造成章某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案件经审理,判决陈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案件执行阶段,陈某始终避而不见,经查控其名下确无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申请人章某家属痛失至亲后濒临崩溃的精神状态,两任执行法官多措并举一方面通过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村委会以及周边村民了解到陈某妻子在开发区某工厂工作,有固定收入的情况;另一方面深入研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确认交通事故赔偿属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在固定陈某夫妻共同生活证据后,依法裁定冻结陈某妻子银行账户。

账户冻结次日,长期失踪的陈某主动联系法院,但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执行团队抓住时机,联合当地村委会对陈某开展情法双线攻势”,特别向陈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后果,同时邀请其亲属参与调解,最终陈某堂兄表述自愿代陈某履行支付赔偿款义务章某家属这场跨越两年的维权长跑画上句号。

执行聚焦

本案突破性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条款,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法官特别指出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时,法院可依法对配偶名下的工资、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这不仅是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保护,更是对逃债行为的强力震慑。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