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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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南陵县法院:分手后用私密照泄愤要挟!男子因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25-04-17 08:53 来源:南陵县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941 字体:【    分享到:

因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男子为泄愤竟以私密照威胁敲诈前女友的丈夫。近日,南陵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的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3年初,刘某某与王某某因私交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后在公安机关介入调解下处理结束。2024年9月,王某某因对刘某某不满,为泄愤报复,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多次向刘某某的丈夫李某某发送刘某某私密照。李某某为避免家庭矛盾激化,提出转账5000元要求王某某删除照片,但王某某拒不接受,进一步威胁“必须支付20000元,否则将私密照彩色打印张贴至李某某家门口”。李某某迫于无奈,于2024年8月31日至9月3日分5次向王某某转账共计3500元。2024年9月27日,王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次日,王某某主动退还全部赃款3500元,公安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

南陵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20000 元,实际获利 3500 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综合考虑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法:像王某某这样,为泄私愤而采取发送他人隐私照片、威胁勒索财物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红线。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不可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犯罪之事。同时,当遭遇此类威胁敲诈时,被害人也不要因恐惧而选择妥协,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