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让我想不到啊,对方终于答应跟我和解了!”
5月28日下午,申请人石某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发来和解协议的图片,高兴地告诉执行法官,他的案子被申请人已经同意与他和解,一场持续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句号。促成这起陈年旧案的“破冰”,是执行法官跨越300公里的常州之行以及一张传票。
跨市执行遇困局:工厂空荡无踪迹
2017年11月14日,石某为李某提供了一批总价款为90000元的毛坯球,双方约定于2018年12月30日结清货款,逾期李某未结清货款。为此,李某向石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上未约定给付期限。经石某曾多次催促李某给付货款,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拒不履行,故诉至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石某支付货款9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未履行义务,甚至更换联系方式,玩起“躲猫猫”。今年5月初,繁昌区法院执行局启动异地执行攻坚行动,承办法官带队前往李某的打工地,即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某区的一间工厂。车间机器还在运转,办公室抽屉里还留着半杯温茶,但人就是找不到。面对僵局,执行干警来到李某的住处,将传票贴在门口,并在李某的工友见证下完成送达手续。
意外转机:一张传票牵出关键人
就在执行团队返程后的第三天,一通电话让案件迎来转机。
“我是工厂的老板老周,传票上的人确实在我的工厂打工……”电话那头的中年男子主动联系法院。原来,李某的工友将法院传唤李某的事情告诉了老板,看到法院传票后,企业负责人周某担心会影响企业的发展,自己按照传票时间特地还从常州赶到了繁昌区法院。在法院调解室,执行法官向周某说明被执行人李某牵涉的执行案件以及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后果。话音未落,周某当即表态:“法官您放心,我这就回去找李某谈!”
在后续调解中,执行团队打出“组合拳”:一方面,通过周某向李某转告释明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拘留、限高措施;另一方面,根据被执行人李某提出的“设备款尚未回笼”的实际情况,引导申请执行人同意分期履行方案。经过磋商,双方在江苏常州最终成功达成了和解协议。
“真没想到法官会为我的难处考虑啊!”签署协议时,李某坦言当初躲避执行是怕被“一棍子打死”,现在与对方和解自己履行还款义务也有了缓冲期,肯定尽最大努力挣钱还债。同时,申请人石某也感慨,“本来以为案件要持续很久,没想到法官的一张传票就解决了问题。”
【法官后语】
办完这起案子,我感触很深。对于执行工作,有三点体会尤其深刻:首先,法律文书要真正送达、有效送达,让它成为唤醒责任、彰显威严的有力武器;其次,执行工作单靠法院力量有时不够,要善于借助第三方力量,共同化解那些盘根错节的矛盾;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执行干警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必须给困境中的债务人留一条出路,留一线生机。因为执行的终极价值,远不止于债权的数字实现,它更在于修复断裂的信任,在于消弭对抗的戾气,在于让公平正义以双方皆能承受、皆可感知的方式落地生根。这次跨越三百公里的和解,正是我们在刚性的法律执行与温情的善意文明之间,找到的那个最珍贵的平衡点。(朱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