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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原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晖

发布时间:2018-08-27 00:00 作者: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经芜湖市监察委移送,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晖,并指定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起诉。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贾晖在担任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