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8月10日,对市委政法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市委党校A807室
(二)电子邮箱:whxc 02@126.com
(三)举报电话:18955389622
(四)邮政地址:市委党校 A807 室
(五)举报信箱:市政务中心A区6楼市委政法委过道处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