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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6 08:50 来源:市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8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16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政法委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政法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切实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友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部门,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科室、部门整改推进调度会议9次,并派员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2次,组织2批次7人到上一轮被巡察单位学习。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委政法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126条,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相继修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干部管理等方面制度15项,其中新建制度1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针对“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不够系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少,在入脑入心上有差距。2017年至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仅开展了6次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每年的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仅在机关学习例会上简单传达,深入学、反复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科学制定委机关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2020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5次、书记办公会前学习5次、支部理论学习10次,做到逢会必学,反复学、深入学。编印全市政法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体会文章汇编,收录了市委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撰写的心得体会文章20篇。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注重学习引导和示范效应,实现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作为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抓实抓细学习内容。2020年组织业务学习15次,交流发言25人次。三是注重学习实效。丰富创新学习形式,开辟“政策解读”“干部讲堂”“思想碰撞”等模块,2020年组织《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等政策解读5场次,委班子负责同志、科室负责人开展干部讲堂 12 场次,委机关集中学习现场交流15人次,切实做到学深悟透、慎思笃行、学以致用。

针对“对全市政法系统十九大精神学习缺少总体谋划和具体部署”问题,一是加强总体谋划。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民法典〉大学习大宣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开展讲座、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掀起大学习热潮,以学习成果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具体部署。分层分级分类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全面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依托省委政法委年度政治轮训平台,2020年9-10月份组织全市政法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3批次参训,参训人员达3000人次。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与平安建设专题研修班”为载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研修班教学主要内容,进行专题教学辅导。三是检验学习成效。全市政法系统组织1000多名政法干警参加全市年轻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测试,其中市委政法委机关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16人全员参加,平均成绩105分,高出全市平均分11分。

针对“在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落地,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上研究不够、思考不深”问题,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健全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宣传不偏向,执行不走样,全面落到实处。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落实职责任务。强化司法保障,积极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和规范司法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强化综合考核,运用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杠杆。三是协调各方力量。充分调动政法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互相监督,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切入点,将责任落实落细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促进和谐稳定的合力。

针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存在应付现象,主题教育方案未结合政法委工作实际,研讨中未真正做到‘三个摆进去’,7名处级干部的调研报告有6名以工作总结或党课讲稿代替,班子查摆出的问题不深不实,整改措施不具体”问题,一是开展基层调研。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2020年到一线调研时间均超过60天,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在一线收集素材,先后有2篇调研报告被中央政法委及省委政法委采用。二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把调研报告“出口关”,政治部对调研报告实行集中审核,集思广益,集体把关,2020年对初审不过关的3篇报告给予退回重写,提出修改建议15条,着力提升调研报告质效。三是严肃认真整改。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梳理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系统梳理检视问题,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改到底改到位。

2.统筹政法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对《条例》中要求的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至今没有贯彻落实”问题,一是加强《条例》学习。强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应用,树立《条例》权威意识,在镇(街)政法委员政治轮训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条例》专题辅导,营造学《条例》、用《条例》、依《条例》办事氛围。利用芜湖长安网“两微一端”开展网上知识竞赛活动,10780人踊跃参赛。二是推动《条例》落地。着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2020年以来共对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10名副职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78名正职进行交流轮岗。三是启动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出台《关于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9月开展首期镇(街)政法委员政治轮训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强化基层政法干部政治素养。印发《芜湖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方案》,适时启动对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单位的政治督察。

针对“在《条例》规定必须制定的《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出台上推进速度缓慢”问题,一是加快推动规定出台。会同市委组织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实施办法(暂定名)》出台前期准备工作,待省规定出台后,抓紧时间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办法。二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芜湖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针对“议事制度不健全。市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每年仅在年初或年终召开一次讨论年度政法工作报告”问题,一是明确市委政法委员会成员,增补了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委政治部主任为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二是建立健全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形成了规范化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发挥全委会作用,充分利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020年共召开3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全面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

针对“机构改革后,未及时建立市委政法委机关委务会制度”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决策机构为委机关委务会,建立健全工作规则,落实相关规定。二是发挥机关委务会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提高委机关事务集体决策和科学决策能力。三是完善书记办公会会议机制。修订完善了《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并抓好落实。

针对“对政法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近年来没有出台具体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举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政法干警因充当保护伞被查处”问题,一是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全面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一把手”谈心谈话活动。积极做好《市委政法委协助市委及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暂定名)》出台前准备工作,待省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办法。二是强化日常管理。修订完善《芜湖市政法干警讲规矩守纪律守则》,从对党忠诚老实、坚决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防止被“围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政法干警提出38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法干警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加大案件协查力度。积极主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少数政法干警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工作。四是做好教育整顿准备工作。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准备工作。

针对“未按要求及时建立请示报告相关制度,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出台《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及程序,并对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及市政法各单位落实情况实时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及市政法各单位认真落实制度规定,各县市区、市政法各单位已全面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三是加大重大事项协调力度。市委政法委员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2020年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公检法司重大事项20余件次,指导督促政法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3.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现松劲下滑势头。在2020年5月省委政法委‘六清’行动开展情况通报中,芜湖市排名均位于10名左右,其中线索清仓排名第15,距离实现‘六清’行动目标尚有差距”问题,一是持续高位推动。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认真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2020年共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2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召开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推进会2 次,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实现“线索清仓”。健全完善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核查机制,建立线索检查管理专班,高效运行线索分析研判、快速分流新机制,全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确保按期按质完成“线索清仓”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底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660条、12337平台下发线索38条已全部清仓。三是加快工作进度。截至2021年1月25日,“六清”行动已完成,共侦办15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2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3名逃犯全部到案。

针对“少数场所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陈旧,未针对‘一十百千万’工程和‘六清’行动进行重点宣传”问题,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做好陈旧标语更新更换,做到常更常新。市扫黑办对所有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察,2020年5月以来累计更新、新增横幅7397条、电子屏5222块、户外广告牌1800块、宣传展板3198块。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满意率同比提升到全省第4位。《破晓2018》微电影在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获得“十大微电影奖”。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发挥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一十百千万”工程和“六清”行动重大战果。芜湖市淘屏公司、新潮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免费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有力提升了群众知晓率。

针对“‘三书一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县(市)、区相关部门发送数为零”问题,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分级分类稳步推进“三书一函”落地见效,2020年8月召开专题推进会,对发送数为零和整改反馈不及时的县市区要求立即整改,截至2020年底我市“三书一函”发送总数为514条,相关县市区发送数实现“零”的突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督导检查,2020年底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市扫黑办、市政府办牵头多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书一函”以及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开展专项督导,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提升工作实效,共同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针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展还需‘提速’”问题,一是健全组织架构。市、县、镇三级党委相应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制,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推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芜湖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市政府11号文件印发施行。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摆上党委政府重要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融入“十四五”规划大局。二是实施挂图作战。对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市委平安办精准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54类、91项工作任务,逐一确定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瞄准试点“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期”要求,以季度为间隔列出时间计划表,确保任务不落空、责任不缺位、进度不落后。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市县两级同步将试点年度重点任务写入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2020年市委平安办会同市委督查办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了两轮全面督导,6月12日召开了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参加的试点动员会,11月5日市委副书记牵头召开贯通市县乡三级的视频推进会,对6个县市区、14个市直单位9个方面25项具体问题点名通报、书面督办。会后对相关单位逐一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及时完成整改。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对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通报肯定芜湖做法,省委政法委工作简报采用5篇,省委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场会采纳5篇工作案例。

针对“县(市)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还未完全到位,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尚未完成全覆盖”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市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实体化运行,依托政法信息化项目实现平安建设监测预警,全程参与“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事项清单、运行机制和考核办法的制定,调研指导基层综治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平安建设措施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县区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结合“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均已明确综治中心事业单位编制,编制数均不少于2个,部分县市区还增加了聘用人员名额以充实工作力量,并逐步推动与网格化管理中心合署办公。目前各区、所有街道综治中心已全面承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指挥调度平台工作,下一步将向县市、镇延伸。三是扎实推进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930个村级综治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目前正在推进综治扁平化指挥调度系统向村级综治中心实施全覆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委领导班子重视不够。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未认真开展学习研讨;2013年以来,书记办公会仅在2018年专题研究过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对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无防控措施”问题,一是抓好学习贯彻。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专题研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12月召开机关委务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到会并提要求。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委机关各科室主动对照部门职责、工作分工,建立委机关廉政风险点清单,共排查9个方面16处风险点,逐一明确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了32条防控措施,同步建立健全委机关内控制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缺失。班子成员在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中,无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责;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没有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问题,一是组织学习。2020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学习会15次,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让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压实责任。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台账,督促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开展了各层级谈心谈话活动300余人次,特别是针对人员调整、干部提拔、家庭变故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与分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掌握思想情况和心理状况,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醒教育。

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在推动市级政法单位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缺乏有力措施,近年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落实政治监督谈话制度。2020年进行“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8人次,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目前已制定出台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政治轮训和派员列席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等四个实施办法,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抓手,下一步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建立沟通机制。积极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实时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增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常态化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节前教育和案件通报机制。四是扎实谋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

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多,带着问题下去调研少,有时是为调研而调研,基层汇报什么就听什么,调研目的性不强”问题,一是明确调研计划。根据省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三个重点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认真梳理统计2020年调研工作和成果,做好总结,层报中央政法委。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调查研究的目的、内容、分类及方法等提出明确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累计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次,并列入考核内容。三是提升调研实效。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上级调研课题、上级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等,针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化政法系统“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主题,深入基层开展点穴式、靶向调研,提升调研实效。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撰写了2篇调研报告,层报中央政法委。

针对“委政策研究室针对上级要求开展的调研任务,一般都是转发通知,在县区报送材料的基础上整理上报”问题,一是完成中央政法委调研任务。完成中央政法委布置的第五批十大调研课题的调研任务,形成调研报告层报中央政法委。二是推动省委政法委重点课题调研。借助安徽师范大学力量,联合完成省委政法委下达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分别围绕扫黑除恶、执法监督、疫情维稳主题,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加强社会治理研究院建设。相继合作开展了重点课题研究、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新法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等活动。

针对“对司法救助资金一分了之,没有采取有效方式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缺少事中事后监督”问题,一是规范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召开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公检法各单位2019年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总体掌握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和自查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2018—2019年度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共检查救助案件465件、救助资金1229万余元,查出未准确把握救助标准等7个方面的问题,并督促市直政法单位、县市区委政法委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纳入每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将司法救助专项培训工作纳入2021年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门讲授,推动救助工作高质量开展。

6.为民服务意识上有欠缺。

针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未按时组织换届,对第三十届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也未及时进行表彰”问题,一是及时组织换届。经过前期筹备,2020年6月19日组织召开芜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监事人员,顺利完成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二是及时开展表彰。2020年7月印发《关于表彰芜湖市第30届、31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9月组织召开表彰大会,两届共表彰37件59人,颁发奖金48.5万元。三是弘扬社会正气。同步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先进人物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公益海报、微视频、各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市内公益广告、公共单位和居民小区电子屏等对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规范组织建设。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法人代表变更、换证工作。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启用,任期五年。五是扩大基金规模。2020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接受信义玻璃、新兴铸管、三只松鼠、烟草公司、中集瑞江等5家企业主动捐款105万元,为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奠定了坚实保障。

7.财务管理不规范。

针对“招标采购规章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招标采购规范化学习,将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进行梳理、汇总,汇编成册,印制学习读本,发放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其中办公室做到人手一册。根据市有关制度,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采购制度》。二是严格采购流程,前述公务采购制度对公务采购的适用范围、原则、程序、验收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强制度执行,办公室加大审核把关,在立项、组织实施、合同签订、费用结算等流程中实行全过程指导审核,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招标事项,坚决予以退回。

针对“未建立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财务报销单据不全、资金发放无领取人签字、物品采购无验收领用记录、固定资产登记不全等现象多有出现”问题,一是健全内控制度。根据市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财务报销流程。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要素不全的坚决退回,要求补齐手续、完备要素后再履行程序。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签字程序。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发放现金时,均要求有关人员签字。仅有承办科室人员签字的,不予入账。四是建立公务采购制度,对公务用品的验收、管理作出规定,明确要求采购后进行验收,并做好管理、使用。领取日常办公用品时,在指定的领取登记簿上签字,先登记再领用。五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项盘点,做到应登记尽登记、应报废尽报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针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不充分,查找问题不够深入,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年年岁岁花相似’”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会前征求意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广泛征集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听取收集各方意见,会前收集意见13条。二是认真撰写材料。每位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强化领导负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由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审核,其他县处级干部民主生活剖析材料由分管书记认真审查,做到谁审查谁签字,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情况。四是严格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1月29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12条,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要求。

针对“组织生活多以学习教育为主,联系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不紧,缺少吸引力”问题,一是发挥学习教育主渠道作用。2020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5次,传达学习中央决策及省、市委部署要求10次,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8次,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4场次,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大力提升。二是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作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组织召开了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同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组织生活质效,形成了良性互动的监督机制。三是增强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2020年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 2 场次,进一步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永葆入党初心。开展组织党员参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25 人次,支持双联系社区古城社区古城开街活动志愿服务15人次,展现了政法干部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针对“委机关无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工作上见面多,思想上见面少”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谈话主体、谈话对象、谈话方式和程序,要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对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对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主动对其诫勉谈话。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交流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党员干部均能本着对工作、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心扉,做到点问题不留情面,指缺点不遮不掩,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目的。三是规范程序要求。明确谈心谈话年度计划安排,统一制定谈话谈话记录表,由谈话人填写,单位统一存档,谈话内容以对话形式进行记录。2020年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 2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人次,所有记录已全部归档。

9.支部建设重视不够。

针对“支部活动方式简单,党员干部对参与支部活动的积极性不高”问题,一是严格组织生活。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及时按要求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未设置党小组),认真开展党课教育,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情况,严肃纪律要求。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创新支部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先后组织机关党员赴繁昌参观渡江第一船、南陵县李家发烈士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委机关24名党员组成方队参加“不忘初心路、健步新征程”暨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健步行”活动,同时开展政法工作宣传,获得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尚奖,展示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针对“‘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等均未扎实开展”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主题党日”活动政治属性、政治功能摆在首位,年初对活动开展作出细致安排,将党员学习、党员议事、党员活动、党群接待、党员走访和党务公开等活动充分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中,切实增强吸引力、感染力。2020年全年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支部10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二是规范党员民主评议。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增强工作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好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准备工作,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评选出优秀党员,及时公示反馈,树立标杆,让大家学有榜样。对评定等次为“一般”的党员进行谈话,促进向好的看齐。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年初统筹安排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做到“五必谈”。2020年开展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中层干部之间、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共计117人次,切实做到倾听职工呼声,努力让党员、职工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凝心聚力共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针对“对上下挂职达一年以上的同志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问题,一是及时清理。对上下挂职达一年以上同志的党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对4名未接转党组织关系人员及时完善手续。二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管理有关规定,委机关人员调整时,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及时接转了5名上下挂职达一年以上同志和1名调入同志的党组织关系。

10.选人用人工作有缺失。

针对“干部制度建设不到位。如未按要求制定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日常关心关爱干部等制度文件;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规定”问题,一是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制度要求,拓宽对干部日常行为的信息收集渠道,多侧面、多角度了解掌握干部素质、才干、思想、品行、作风、实绩等情况,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委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管理的审批手续、证件管理、审批责任、外事及审查纪律等要求。制定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请销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对委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严格制度执行。政治部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强化查处问责,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人和事,坚决举黄牌、亮红灯,2020年对2名科级干部提醒谈话,真正让禁令生威、让铁规发力。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政法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3-3991097;邮政信箱: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241000;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电子邮箱:zgwhswzfwzzb @163.com。


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