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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芜湖市关于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4 14:39 来源:市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芜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我市先进表彰的申报与初评工作,经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核定,拟对我市8个先进集体、15名先进工作者、10名嘉奖县处级干部予以表彰。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10名嘉奖县处级干部按规定本轮不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表彰对象相关先进事迹可向市扫黑办查询,对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如下单位反映(实名并明确具体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芜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553-3995551、  3995552;芜湖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53-3992797

拟表彰的先进集体(8个)

芜湖市纪委监委机关、芜湖市委政法委、芜湖市公安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无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南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公安分局、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拟表彰的先进工作者(15个)

胡建平(芜湖市公安局)、杨双牛(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汪永先(芜湖市委组织部)、陈小奇(芜湖市委宣传部)、孙玲(镜湖区人民法院)、叶超(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张玮玮(镜湖区区委政法委)、戚天洲(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薛峰(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徐露(芜湖市司法局)、张英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何富强(南陵县人民检察院)、胡后春(芜湖市鸠江区委政法委)、张森林(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二局)、钱璟(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芜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1年6月4日